作者:
lofan (龜山下智久)
2024-10-26 15:21:54假設台灣一大群有買房剛性需求的人 他們手頭平均有400萬元的存款
又假如 政府規定買房頭期款要付到房價的8成 2成的部份才能用房貸借款
這些剛性需求的人 最高可以接受的房價就是500萬元 因為再高就付不起了
平均房屋的成交價就也會落在500萬附近
但因為台灣現今的房貸允許開到5倍槓桿 頭期款只要2成 剩下8成都可以用房貸延後攤還
所以這些人可以接受的房價 就直接變成400萬*5=2000萬
平均房屋的成交價就也會落在2000萬附近
也就是房貸允許一般人都可以開5倍槓桿 才是房價高的主因吧
為什麼當初房貸的設計要這樣 變成每個買房的人都得揹負30-40年高額房貸
哪還有閒錢養小孩
有沒有為什麼當初要給房貸開那麼多倍槓桿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