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我們沒義務遵守判決」 翁曉玲:按大法

作者: TouchAgain (謝謝)   2024-10-26 15:50:51
這樣就對了 在野黨根本不應該承認這個判決的正當性
直接拒絕這種不符三權或五權憲法 不符所謂立法監督行政概念的判決
這種判決本身就違憲 違反民主憲政精神
除非有人認為我國憲法是獨裁行政精神
否則根本不用承認大法官的判決
接下來開始準備預算或修法暫時廢除大法官 完全凍結大法官預算
把大法官打下神壇
叫現任大法官趁這個時間全部回學校全部再接受教育
什麼叫三權分立 五權分立 好好學一學 學懂再出來
我先說 承認並遵守這個判決的在野黨 絕對拿不到我的選票
身為在野黨連這種基本guts都沒有
還在那邊矜持說 阿我不能違法
我很不情願但還是一定要遵守大法官判決的
這種的黨我不會想支持
這種法是什麼法 你還要被迫遵守 笑死人
選你們在野黨出來幹什麼的 不就是這時候要頂住壓力
你們也要想想 這個判決如果你們承認了
以後立法院在野過半一樣啥都做不了
雞蛋案光電案XX案通通調查不了
財政收支劃分法也不用白費力氣去修了 肯定被判違憲
說你們侵犯中央的行政財政權之類的鬼話就可以不用執行
然後你們每天一樣只能在立法院狗吠火車
即便過半也沒有不同 那選你們當在野有何屁用
※ 引述《JuanMata (馬踏飛翼度英超)》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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