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我們沒義務遵守判決」 翁曉玲:按大法

作者: LYS5566 (明燈❺❺❻❻)   2024-10-26 16:31:03
其實事情需要搞到這麼複雜嗎
質詢權被閹割 無法罰官員說謊
立法院 還是有其他固有職權
例如立法權 預算審議 人事審查等等
現在行政院不遵守法律再先
那你行政院送過來的法律就不給他審不就好
像賴清德要成立體育部 行政院組織法修正 你就打槍他 設你立法院要的部門啊
其他機關的意見算個屁 自己愛立什麼法就立 不爽少數黨自己去釋憲阿
總預算就先暫議 等會期快結束再用人數優勢大砍特砍
人事就全否決 讓對方再去提 看誰丟臉要當執政黨的哈巴狗
光搞這些就夠忙的了 不質詢也沒差了吧
說不定還搞到加開臨時會
※ 引述《JuanMata (馬踏飛翼度英超)》之銘言:
: https://www.knews.com.tw/news/FA9083C488E8B887582CA7A9F599BA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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