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opper594 (世界のももクロ No.1!!!)
2024-10-26 18:48:40這次調查權被閹割的很嚴重
而詹森林大法官在他提出的部分不同意見書裡提到
官員不得拒絕提供調閱資料被多數大法官判違憲 實務上會非常矛盾
多數大法官把釋字325去脈絡化 硬將「資料」跟「資訊」拆成不同意思
該怎麼區分 多數大法官也沒有交代清楚 這會背離長年以來的實務運作
因為這次判「不得拒絕提供資料」違憲 卻說「不得隱匿資訊」是合憲
會導致以後會發生一方說這是資訊你得提供 另一方說這是資料不得提供的僵局
大法官判決自己就造成矛盾可不可以再釋憲一次啊 = = 有沒有八卦
另外推薦大家可以去把詹森林大法官的部分不同意見書看過一次
噴了不少這次113憲判9很多在曲解憲法或有重大誤解
尤其是在結論說 這次許多違憲判決理由都是用
「憲法及增修條文沒明文寫 所以逾越職權 違憲」
但像法律明確性原則 罪刑法定原則等憲法也都沒有寫
大法官解釋是否違憲本來就跟有沒有直接明文規定沒有絕對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