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al ( )》之銘言
: 在野黨膽敢不審人事
: 也不審預算
: 自然就要有被解散的心理準備
: 其實大法官解散政黨是被動的
: 也就是說要有人去申請才能解散
: 那麼前提就是
: 藍白要做出某某行為
: 才有可能成立
: 有人說一直嗆敢解散看看
: 但我想反問
: 你不審人事 不審預算
: 國家要怎麼運作下去
: 不能輸了就故意擺爛啊
: 而且其實解散政黨比解散國會影響更小
: 因為解散國會是影響所有立委 還要重選
: 但解散政黨其實只有不分區立委不見而已
: 還不用重選不分區
: 所以對人民來說是影響最小的方式
: 可能就是影響藍白的黨名
: 中國國民黨變成 中國之國民黨
: 台灣民眾黨變成 台灣之民眾黨
: 其實解散以後
: 民進黨可以釋出善意
: 修法允許藍白用相同黨名重組政黨
: 如此一來
: 完全不會影響人民生活
: 而且黨名還是不變
: 就是黨主席要重選
: 然後政黨補助金沒有了
這個政黨違憲解散制度
是解嚴後第二次修憲所加的
致敬德國基本法
在希特勒後所學到的歷史教訓
號稱防衛性民主
然而1992年修憲成功是因為政治利益交換
國民黨為鞏固中華民國憲法的法統
避免民進黨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
同意將政黨違憲的審查權上移到司法院
民進黨拒絕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內政部
檢視其台獨黨綱
也同意將政黨違憲的審查權外移到司法院
https://whogovernstw.org/2017/12/30/jieyinsun1/
三十年來沒有開箱過
現在全民進黨的大法官估計也不太可能
去使用來解散國民黨和民眾黨
畢竟德國是納粹黨先解散其他政黨
後來的德國基本法才有防衛性民主的概念
德國除了政黨解散 還有社團解散
拿基本法的聖靈寶劍
斷開納粹魂結!斷開納粹鎖鏈!
憲政機關間的權限爭議及衝突
又不是第一次發生 而且高度政治性格
如 監察院空轉 大法官提名杯葛 等等
大法官隨便就解散其他兩大黨?
不就破壞政黨政治
危害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
重蹈威瑪共和之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