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l ( )
2024-10-27 01:21:49其實我覺得大法官可以
有但書的解散政黨
大法官算是文組中的理組
是文組中最需要邏輯思考的組別
你看死刑違憲都解得輕而易舉
比如說
針對上敘解散某政黨之理由
某政黨應於三十日之內做出審查或同意或倒閣之舉
屆期未做出任何動作 當即解散
也就是說既解散了政黨
又沒解散政黨
如果藍白做了動作
那就不用解散
如果藍白不做動作
那就自然解散
你說是大法官解散的
其實是藍白自願解散的
就給你條件了
你做了就不解散
你不做就解散
而且也不是規定你只能做什麼
你可以同意
你可以審查
你也可以倒閣
但你藍白自己選擇解散
大法官很聰明的啦
不要跟大法官玩啦
你不是說國會擴權要修到大法官無話可說嗎
結果大法官直接一句不用修了
搞不清楚狀況
跟你的權力來源玩把戲
所以 下但書的解散是最佳解
而且沒得吵
時間到沒動作 當即解散
你自己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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