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za0290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UDN
: 2.記者署名:
: 袁志豪
: 3.完整新聞標題:
: 無照18歲男BMW撞死人 立委:大法官還要放縱多少故意致人於死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中市18歲白姓男子今早駕駛由家人租賃的BMW轎車,在北屯區撞上年約50多歲行人,監
: 視器拍下,白將行人撞飛後,沒有停車,開車輾過行人,行人送醫不治,白後來在環中東
: 路、太原路口自撞設備電箱後,警方查緝到案;台中立委黃健豪對此在臉書指出,「我們
: 的司法單位、我們的大法官,還要放縱多少故意致人於死的社會敗類?」
: 黃健豪在臉書寫下,今早台中北屯發生一位居民遭到18歲白姓男子駕駛BMW租賃車撞擊致
: 死的案件,就目前向警方瞭解,肇事者沒有酒駕、也沒有毒駕,宣稱不知道撞死人。監視
: 器畫面,則清楚拍攝到他車輛撞擊死者之後,速度減慢,但依舊往前行駛,前輪及後輪再
: 碾壓死者。
: 黃健豪認為,既然沒有酒駕毒駕,這是故意致人於死了吧?
按照黃立委健豪的邏輯
韓國瑜沒有酒駕獨駕
看到主幹道的機車不讓停就是故意致人於死
這樣的人都能當立法院長
就算推動致人於死的刑責加重也是迴力鏢打自己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