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opper594 (世界のももクロ No.1!!!)
2024-10-27 19:21:54※ 引述《sam741474147 (Naiyaha)》之銘言:
: 現在最需要被審查 被監督的官員們
: 已經被憲法保障可以說謊、以問回問
: 到時候該審查的通通給你跟之前高端一樣
: 全都黑條 甚至官員們就不理監督裝死
好笑的是 當初騙最多傻鳥上街抗議的理由:程序黑箱 (不給討論 舉手表決)
最後被多數大法官宣布程序合憲
一堆人在喊我其實支持國會改革 但是反程序黑箱
結果現在原本他們口中的國會擴權 現在變成了國會閹割
傻鳥以為這次憲判只是退回擴權重回現在這狀況嗎? 完全錯誤
實際未來狀況是比現在還要閹割 立法權的監督能力比現在更加削弱
因為這次大法官直接基於立法權跟行政權對等以及另外新解 釋字325 585
可是直接把一些舊有的條文也都判違憲
告訴你們以後的國會生態會長什麼樣子:
國情報告:
總統想不想來國情報告看他的心情 他想要報告什麼立法院無從置喙
立委也沒得問 講完就可以走了
質詢:
官員不得反質詢 但是情緒性 不禮貌性用詞不算在反質詢的範疇 (如: 在那叫什麼)
立法院無從要求官員一定得出席 官員請假行政院自己講好就好
質詢中官員不得隱匿資訊 但是可以拒絕向立委提供資料
(就是質詢中常看到的:麻煩會後提供給我資料 逼官員給是違憲的)
立委想要資料 麻煩請透過委員會或院會決議謝謝
人事同意權:
被提名者只需要對於他提供的學歷 資歷等證明做保證無造假
至於有沒有隱匿 提出完整的資料 不用保證
要不要事前先保證在國會審查中的說明都是真的? 不用
被抓到唬爛或說謊怎麼辦? 不要讓他過就好啦 沒罰則的
調查權與聽證權:
現在只能靠院會成立調查委員會 以前在委員會能成立的調查小組已經被判違憲
只要在檢察機關偵辦中 監察機關調查中等等的案件 立法院都不能調查
被調查的政府人員有正當理由可以請假 人民則是不想來就能不要來
調查委員會要資料 都得靠院會決議才能取得
如果調查中政府機關拒絕提供資料 以前能移請監察機關做彈劾 懲戒 現在都被判違憲
大概只能口頭譴責吧
聽證會還是能開 但是要他們先保證自己講的都會是真的 是違憲的
在聽證會跟調查委員會中亂講說謊 也是沒有罰則 只能譴責
也不能請他們提供資料 違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