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verne1 (只收菁英不收雜碎)》之銘言:
: 一個桃園媽媽在網路求救
: 她女兒被身心障礙男拖去侵犯
: 監視器拍到女童力竭大喊~救我
: 真的太悲劇了
: 犯人還在社區活動
: 好色身障男不叫手天使幫他打手槍嗎
: https://i.imgur.com/plvvcEF.jpeg
: https://i.imgur.com/AFhe10L.jpeg
: 影片太棲慘自己找
問題1.
是侵犯(妨礙自由) 還是 性侵犯?
如果是後者 就算對方有“身心障礙”
警方也不可能繼續放任
特別是當天化日受害者是未成年切監視器都錄到的情況下
問題2.
影片掐頭去尾
根本不知道最後是怎樣
影片最後好幾個人都停下來了
我是不信沒有人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