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在路上亂殺一人竟然不用死刑!

作者: L1ON (Fake)   2024-10-28 01:38:47
※ 引述《words2012 (づ′・ω・)》之銘言:
: 2020年
: 新北新店殺人案
: 23歲的壞男人拿生魚片刀下車,隨便殺死一個男的路人
: 然後壞男人直接駕車逃逸
: 這樣子判無期徒刑
他不可能死刑
原因很簡單
就是在法官的眼裡他的惡性不算重
給他無期徒刑 接近永久和台灣社會隔離就好
25年後你再提假釋
換做到今天更不可能死刑
死刑被大法官自行增加的條件限制
惡性要最極端嚴重
審判偵訊程序上最嚴格要求
被告不能有任何的精神異常疾病
審判法官需全票贊同死刑
光第一點就不可能過了
他跟陳進興比起來 陳進興惡性一定比他重
接下來的條件就不用看了
鄭捷到今天也不會死刑
他只是想引起他爸媽注意
跟陳進興比起來鄭捷沒有這麼大的惡性
真的是幸好早就把鄭捷給槍決
委屈了這個下令槍決的人
憲法訴訟法跟大法官體制真的要早點改一改
你現在看到死刑實質廢除
就是因為大法官造法
更過分的是
在廢除死刑上
大法官已經凌駕立法權 破壞三權分立
大法官目前是大於民意一票一票投出來的立法委員
你覺得合理?
我一直強調這15個大法官是某人養的狗而已
現在什麼事不如他意就關門放狗
呵呵
https://i.imgur.com/Xa8mvwz.jpeg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l5Lfm81Xc0
: 請問合理嗎!
: 而且這位壞男人以後是否有機會出獄
: 大家說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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