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vengers (伍佰再打玖哲)》之銘言:
: 如果你是路人經過,去救女童
: 但嫌犯一直攻擊你,你也受傷了
: 所以你回擊,但不小心把他打死了
: 請問,在台灣是會被以過失致死起訴,最後重判?
: 還是會依正當防衛,不予起訴??
用魔法對付魔法啊
就說自己最近常常看東西都會有幻覺
常常把人看成動物所以要去看精神科
剛好半路上看到一隻猴子在打另一隻猴子
我看不過去就去打那隻大猴
打到大猴求饒說人話的時候才發現
原來我正在打的是人不是猴
所以是精神疾病害我去打人的
依台灣恐龍法官的標準
這樣說肯定沒問題ㄏ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