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之前,可以修法保護願意出手的旁觀者嗎?
太多太多的案例,熱心出手的結果不是被誣告,就是無端被打。
看到路倒、車禍,很多人其實原願意幫忙,但是!
許多幫忙的卻反而被質疑
你一定就是肇事者,才會心虛幫忙!!
??
???
然後就可能要去跑法院自清。
這種環境,要旁邊的人怎麼安心出手幫助?
※ 引述《pm2001 (做個盾牌眼球兵吧)》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聯合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 2.記者署名:陳俊智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3.完整新聞標題:桃園10歲女童險遭擄 學者:應避免旁觀者效應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