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os042 (neos)》之銘言:
: 大家覺得日據時代,日本人對台灣人到底好不好??
當時台灣就是日本作為殖民帝國的殖民地楷模,表現日本可以並駕歐美殖民帝國。
而台灣人就是被殖民者,台灣社會就像以前南非種族隔離一樣有階級分別。
日本人對台灣人的好,就是殖民者對待被殖民者的好楷模,後來逐漸推動同化皇民政策。
《推背圖諰》〈台灣諗〉
一八九六年日本殖台初始,為便鎮壓反抗,總督具備行政、立法、司法、及軍事指揮
之權,其絕對權力可以制定律令施行台灣。一九○六年後藤終任民政長官離台後,台灣總
督權力限縮,發佈律令不得牴觸日本法律。一九二二年更限台灣一切應以日本法律為準,
總督除非必要方可補充制定律令。日本殖台是以法治施行等級差別統治,日人為統治階級
而享較優地位,台人為受治階級而承較劣地位;同工而不同酬,同才而不同位,日人較高
,台人較低;有些公共服務與設施場所,禁止一般台人,僅限日人與權貴台人親族進入使
用。所謂權貴台人,即是有功於日本殖台受封顯貴之人。當時台灣存留仕紳已然必須謀求
親日合作以求保全身家,日本當局亦然善加招撫收編,以求穩定台灣社會之殖民統治。日
本殖民榨取台灣利益,也就於本地仕紳屈就迎合下,屢屢徵收逼迫台人出讓土地與產業。
有功殖民之台籍仕紳顯貴更可受賜政商特許權益而營利致富,更而受勳任官協助日本殖民
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