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dz1223 (新手)》之銘言:
: 今天一個房東被殺了 原因是房租漲三千
: 一間雅房這麼小住兩個人
: 68爸19精神障礙的兒子
: 這麼可怕的組合房東也敢租
: 48才在生小孩的老人加精神障礙19男子
: 說真的這麼可怕的人你敢租嗎?
正常情況下,只有缺錢才會租出去
明知道身世、背景等有疑慮了,還敢同意出租(並要求分擔電費等雜費),這膽量還真夠
大...
姑且不論他們當初是在想什麼
如今已經沒有一絲氣息,來為原先的決定反悔了
且要退租的話,理應任由他們而去(債清掉了之後,大家依舊還可以做朋友)
做得這樣沒有情面,對於房東家屬而言,實在過於難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