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z2006 (一言難盡)》之銘言:
: 台灣的投票模式
: 不是被美國讚揚又快又好嗎
: 川普還靠北電子投票會讓他贏得很辛苦
: 笑死
: 回到正題
: 推行不在籍投票
: 前提是僅限台灣投開票所
: 海外不適用
: 這樣子可以增加投票率
: 提升公民素質有何問題
: 歡迎討論
你這沒用啦 馬上就被破解
你看看美國怎樣搞得
Phase 1:
你駐美代表處能不能不在籍投票?
你台灣可以不在籍 駐美代表處也是台灣領地 為什麼不行?
鬧個違憲解釋 就開放了
美國可以 其他國家可不可以?
接下來下一階段
Phase 2:
你只有芝加哥有代表處
我在偏遠地區怎麼辦?
你妨礙我的投票權 大家都可以不在籍
我也應該要可以
一樣違憲解釋 開放可以申請制的通訊投票
保證安全
Phase 3:
申請通訊投票的理由為什麼只限定特定規定?
我就剛好要出國玩 可是我也要投票
你規定只能投票當天投票
違法我的投票權
->全面開放郵寄選票
Phase 4:
你知道的 我就不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