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楊蕙如辱外交官判刑違憲 更審不認罪

作者: wen9008 (======慘戶=========)   2024-10-30 12:53:38
1.媒體來源:NOWnews
2.記者署名:徐敏娟
3.完整新聞標題:楊蕙如辱外交官判刑違憲 更審不認罪
4.完整新聞內文:
「卡神」楊蕙如與蔡福明兩人,在2018年日本關西機場事件,侮辱外交部駐大阪辦事處,
導致處長蘇啟誠自縊,台北地檢署查出楊蕙如「帶風向」,楊、蔡2人被依《刑法》140條
「侮辱職務罪」,各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5月確定,但兩人不服判決,提釋憲,憲法法庭
認為侮辱職務罪因違反言論自由而失效,發回高院更審,今(29)日開庭,不過出庭的兩
人,均否認犯罪。
今年5月24日憲法法庭宣告違憲後,此案判決廢棄並發回台灣高等法院,高院今(29)日
下午2點30分首次開庭,傳訊楊蕙如及蔡福明。兩人一前一後,分開抵達台北高等法院,
楊蕙如和律師一起進入高院時,媒體追問:「是不是覺得大法官救了妳」,楊蕙如沒有任
何回應。
不過楊蕙如和蔡福明在法庭上皆主張「全部無罪」,並指原審判無罪部分不上訴,法院認
為有罪部分無罪。因檢察官認為被告上訴無理,律師團反問檢察官認為無理的理由是什麼
?律師團指檢察官一方面肯認憲法法庭判決,一方面又說被告上訴無理,希望有更多闡釋
才利答辯。
承審法官表示,本案看起來要審的是「全部發回」而非針對哪部分發回,請雙方再表示意
見,定於11月19日續行準備程序。而楊蕙如離開高院時,媒體詢問:「有跟法官說什麼嗎
?」楊蕙如簡短回答:「沒有,謝謝。」就和律師一起搭車離開。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nownews.com/news/6566247
6.備註:
又又又違憲了
原來造謠罵官員是言論自由無罪
言論自由比刑法140條「侮辱職務罪」位階還高
你各位從今天開始可以每天造謠罵民進黨的狗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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