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巫鴻瑋
3.完整新聞標題:
清大女研究生遭撞腦出血 智商剩81獲判賠281萬元
4.完整新聞內文:
就讀清華大學藝術設計研究所的陳姓女研究生,2021年騎機車要變換到內側車道待轉,遭
賴姓男子開租賃車撞上,造成她腦出血、腰椎骨折等嚴重傷勢,甚至智商僅剩81,連記憶
力都出現缺陷,求償6百多萬元,不過新竹地院裁定雙方都有過失,最終判賴男需賠女研
究生281萬元。
法官指出,2021年6月14日下午事發當下,女研究生騎乘機車行駛至新竹市林森路與某巷
道交岔路口,並未依道交規則在路口前30公尺打方向燈就換入內側車道待轉,但賴男駕駛
租賃車在內側直行,在女研究生切入內側時仍距離5條白虛線,若賴男有充分注意車前狀
況,應該有足夠距離煞停或閃避,因此雙方都有過失,女研究生與賴男應分別負3成及7成
肇責。
被撞的女研究生主張,她不僅腦出血,就連顏面四肢都多處擦挫傷、腰椎骨折,甚至出現
尿崩症、腦神經麻痺、牙齒也被撞斷,腦傷治療後WAIS測驗智商僅81分,語文理解、工作
記憶、處理速度能力落在中下程度,還有記憶力缺損問題。
她要求賴男應賠償675萬元,包含近百萬元醫療費、醫美除疤、修復牙齒,及5百多萬元的
勞動力減損補償。不過賴男認為,女研究生才是肇事主因,還拿出事故鑑定意見書,認為
他僅需負3成肇責,其餘7成都應由女研究生負責,希望法官駁回女研究生訴求。
法官參照雙方提交證據,認為仍是賴男過失情節較大,再依據女研究生求償請求,判女研
究生可請求的賠償金額為558萬元,不過因女研究生也需負3成肇責,因此558萬元需打7折
,為391萬元,再扣除已經獲賠的強制險109萬元,最終裁定女研究生可向賴男求償281萬
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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