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scard1 (discard1)》之銘言:
: 提議颱風天應該要補班 不該扣薪
這個提議 比現在純粹颱風不給薪還對勞工不利好嗎 大哥
現在颱風停班 頂多是雇主不給薪
但是你要另外補班 就是本來可以多拿加班費的休息日 變成跟一般日一樣的薪資
你原本颱風停班扣一天薪資 但雇主有需要你多提供勞務的話
要馬就是平常日8小時候的延長工時 也就是1.34 1.67
也就是勞工起碼可以多拿 1.34以上的工資 如果是完整的一天休息日補班
還可以拿到1.34x2 + 1.67x6 = 12.7小時工資
就算減掉颱風停班當日被扣的8小時 這樣還可以多4.7小時的工資
所以說颱風要補班的 這種邏輯根本就是被狗吃了 到底是有多慣老闆
上一個說颱風停班應該補班的人 現在已經在土城裡面出不來了 你還敢給這種建議
是不怕被笑 還是真的不懂勞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