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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養妳一輩子」國三女為愛離家同居 男被判和誘等三罪
2024-11-01 15:52 聯合報/ 記者簡慧珍/彰化即時報導
彰化一名男子去年認識未成年女網友,不但誘使發生性關係,還在被女生的母親發現後,
對女生承諾「會養妳一輩子」,女生因此離家和他同居,後被警查獲。彰化地方審結,依
和誘未滿16歲人脫離家庭等三罪,判處男子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去年12月在網路聊天室結識一名國三女生,網路上甜言蜜語,今年元月
相約見面,到公園公廁發生性關係,兩天後一起回到女生的家再發生性關係。後來女生母
親發現女兒帶男人回家而報警,男子竟對女生表示「走是死,不走也是死」,並承諾「我
會養妳一輩子」,要求女生脫離家庭,女生就跟他去台中同住。
女生母親報案女兒失聯,員警在北上區間車查獲他們,結果是男生稱要往桃園市工作,帶
女生同往。警詢後涉犯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等罪嫌,把男子移送偵辦
。
法院審酌,男子明知女生身心尚在發育中,卻為滿足個人性慾而對之性交,甚至和誘女生
脫離家庭,嚴重戕害女生身心健全成長,並且侵害女生母親對女生行使監督權,所生損害
重大,殊值譴責,另考量女生母親表示不原諒男子,希望從重量刑。
彰化地院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兩次性交算兩罪,及意圖使被誘人
為性交而和誘未滿16歲之人脫離家庭罪,三罪,將男子判處4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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