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4-11-01 17:52:08※ 引述《osalucard (墮落的月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黃哲民、劉昌松、戴若涵
: 3.完整新聞標題:
: 快訊/延押庭裁定結果!柯文哲「再押2個月」 續查京華城案
: 4.完整新聞內文:
: 2024年11月01日 16:34
: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容積弊案風暴中,遭裁定羈押禁見2個月,羈押將於4日屆滿
: ,原定10月31日下午召開延押庭,但因遇康芮颱風強襲,順延至1日上午9時30分召開,延
: 押庭約中午12時左右結束,下午4時30分裁定柯文哲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
: 稍早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陸正義步出法庭,面對媒體不斷追問,均不予回應,快步離
: 開現場。
按照臺北地方法院對外發佈的裁定理由詳細:
一、柯文哲經訊問後,依目前卷證資料,他除涉犯貪汙治罪制條例最重本刑五年以上的圖
利罪犯罪嫌疑重大,再依卷內事證,目前尚有共犯未到案,且有犯罪事實待偵查機關繼續
偵查作為予以釐清。
二、在柯文哲的羈押原因中,關於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有事實
足認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以及所犯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而有相當理由認
有逃亡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等羈押原因,仍繼續存在。
三、考量如不以羈押方式無法保全訴訟、證據及將來的執行,經斟酌公共利益維護與被告
權益保障的動態平衡,且衡量比例原則後,仍認實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
羈押之必要,檢察官聲請延長羈押柯並無不合,應予准許。
以上看來,完全沒有提到事實根據(或者說憑著什麼證據——尤其是橘子潛逃日本之事,
核可檢察官延長羈押)
如果需要知道具體內容,大概只能直接向法院探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