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 我不知道到底有沒有罪 我只是說說我的看法
如原PO所說 假如職員A月定月薪七萬 但報給法院八萬
這是目前法官判有貪污意圖的所在
但這是否就要看當初應徵時所謂的"約定"七萬 是怎麼個約定法
一般外界薪水是說 Offer及僱用合約上寫的 月薪xx元
那你其他甚麼勞健保 有的沒的 就是從xx元往下扣
但另一種喊法是 我跟公司喊 我一年/一個月就是要實拿xx元
其他我不管
那為了實拿有xx元 offer及合約上就必須大於xx元才能成立
所以 所謂的"約定"月薪七萬
是約定實拿七萬 還是普遍說的月薪七萬 這就有爭議的地方
舉個例子 水母就是說他跟高面試完"約定"的薪資是46k 勞健保外加
那他的offer申報 本來就一定會超過46k
兩種方式在民間業界都很常見 也不會有不能報的問題
但是這是否有罪 就等法官判決吧
※ 引述《pujos (lks)》之銘言:
: 才幾天而已
: 這樣發文洗記憶不好吧
: 民眾黨支持者這麼瞎的嗎
: 判決書還在網路上
: 沒錯
: 這法官認知公積金合法
: 但不只如此
: 他還認定員工願意回繳合法
: 加班時數合法
: 加班計算方式合法
: 你們認為可能出問題的地方
: 對不起
: 在這個法官心證中
: 全部合法
: 只要你講的出來理由
: 因為什麼,給了誰錢
: 基本上這法官通通無異議給過
: 這心證媽的,世界偏高虹安的好嗎
: 最終問題出在哪?
: 月薪資計算基數出現問題
: 下面員工被策反成功(?!
: 三個跑去自首
: 如陳煥宇約定月薪為7萬
: 但高虹安往立法院報8萬
: 因此下面薪資計算、加班費計算全倒
: 通通變成不當得利、貪污
: 你跟我講
: 這樣報帳要用什麼理由凹
: 才跑的掉?
: 你自己公司報帳
: 試試這樣報啦
: 看被抓到會怎麼
: ※ 引述《weakerman (戴上耳機躲進世界的角落)》之銘言:
: : 還在跳針公積金...
: : 判決書都說公積金合法了
: : 判決跟公積金一點屁關係都沒有
: : 這個案子單純就是用
: : 加班費的算法
: : 有沒有含勞健保的不同
: : 去算出兩年所有助理總額11萬多的差額
: : 然後說這11萬多的差額
: : 雖然沒有一毛錢進高虹安口袋
: : 但是說這11萬是貪汙的不當得利
: : 只能說這法官升官意志很強烈
: : 真的很會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