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萬助理費公積金買茶包文具就是貪污?明明一堆方法可以減刑緩刑緩起訴不起訴,硬這
樣搞人?
開公車惡意輾死人、割喉、酒駕撞死人...都可以用可教化、情堪憫恕、錯誤、中止、信賴
等等方式減刑甚至緩刑,結果現在這個11萬辦得比酒駕撞死人還嚴重?富商酒駕撞死三個
人各種減刑到關6年而已,高虹安完全沒資格減刑?高虹安是什麼很賤的人嗎?
陳水扁貪污10幾億更二審最後判多久而已...
一樣貪污別人都可以各種減刑,更何況高虹安這種算貪污嗎?根本沒進她的口袋!
現在台灣是共產黨看顏色批鬥嗎?
那頂樓加蓋、騎樓停車、陽台外推不也是圖利增加容積率?有的騎樓店面不只佔據騎樓還
擺攤到馬路,容積率增加超過百分之百,這樣不也是拿刀叉吃人肉?都要羈押起來嗎?
一堆攤商營業額超過八萬裝死沒開發票,甚至店面租金就超過八萬了,還裝營業沒超過八
萬不也做假帳?這樣都是罪該萬死?
另一個民進黨議員貪污1300萬完全不用坐牢。
這樣的司法就是兩套標準跟政治迫害!
※ 引述《pm2001 (做個盾牌眼球兵吧)》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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