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法官審酌檢廉已提出相關事證,顯示柯文哲在京華城爭取放寬
: 容積改建的每個階段全都有收錢,包括京華城7名員工當人頭匯出的210萬元「假獻金、真賄
: 款」,似為京華城容積率從560%擴增至840%的前金,至於柯文哲USB記載的「2022/11/1小沈
: 1500沈慶京」,是膽大包天在市長室收受的1500萬元賄款後謝。
如果照這個所謂的裁定書的內容 檢察官應該可以直接起訴柯文哲了吧
看來法官的心證已經強烈覺得柯文哲就是有罪啦 有這些證物怎麼會還不對京華城案起訴哩
都說 每個階段都有收錢 連在2022/11/1 市長室收錢都寫得這麼明確
這樣幹嘛延押 直接起訴 然後再聲請續押就好啦
搞不懂 法官心證都這麼挺了 怎麼會不敢起訴哩 罪證都這麼明確
根本不用等橘子阿 甚至橘子是因為政治獻金案被通緝
照法官的心證 橘子當初是在市長室擔任機要 那應該是共同正犯才對
對了 法官的裁定書是公開資料呀 怎麼我都沒辦法查到
如果不是公開資料 鏡檢手上竟然可以拿到 真的是了不起
搞不好鏡檢背後給資料的就是這個法官吧 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