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台灣的制度處處想學美國
結果學得四不像,變成處處是漏洞的畸形制度
名義上是五權分立,實則根本不均衡
行政:名義上受立法權監督,實務上有一堆方式繞過立法權監督,變成實際上過大
立法:只會打架
考試:打醬油,無足輕重
監察:養肥貓睡覺用,根本沒有監督作用,也不受制衡,純純浪費錢的存在,早該廢了
司法:這個最扯,權力超大卻完全不用負責,一句司法獨立就完全避開監督,不適用人員沒
有獎懲淘汰機制,導致現在檢察官法官亂搞也沒差,不受懲罰就算了甚至還高升,完全變成
當權者的鷹犬;至高無上的犬法官就更不用說了,跟古代原始社會的祭司、神官一樣,他說
了算,也變成當權者的肉便器
有沒有五權分立根本拉基制度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