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南投高中生網路張貼電子煙圖片 挨罰20萬

作者: handofn0xus (你真是糟糕的小焰)   2024-11-05 18:02:00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張協昇
3.完整新聞標題:
南投高中生網路張貼電子煙圖片 挨罰20萬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菸害防制法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以及未經
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的加熱菸等指定菸品,南投縣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包括在網路上
張貼電子煙或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的加熱菸相關資訊,即便未販售也違法,該局已裁
罰17件,每件均罰20萬元,即有1名高中生因一時好玩將電子煙圖片PO上網而觸法,不可
不慎。
南投縣衛生局指出,菸害防制法於去年3月22日修法,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或其組合
元件,以及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的加熱菸等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輸入、
製造、販賣、展示、廣告、供應及使用。而在網路上張貼電子煙等類菸品或未經核定通過
健康風險評估的加熱菸等指定菸品相關資訊,均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可處20萬元
至100萬元罰鍰。
衛生局表示,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至今,該局已在網路查處17件刊登電子煙或加熱菸案件
,包括露天8件、Instagram4件、蝦皮3件、Dcard1件、7-11賣貨便1件),其中有1件是未
成年高中生所為,經民眾發現並向衛生局檢舉。
衛生局強調,這名高中生到案後表示是在朋友慫恿下,一時好玩於網路上張貼電子煙圖片
,辯稱僅有張貼圖片,沒有任何販售行為也沒有進貨,自己也完全沒有吸電子煙,但因已
違法相關規定事證明確,仍依法裁罰20萬元,提醒民眾要注意家中青少年有無類似行為,
以免因一時好奇觸法而荷包失血!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52578
6.備註:
挖靠 沒抽沒賣也沒說要買 貼一張圖片20萬
這法律沒問題?
作者: godtomanne (卓)   2024-09-10 00:18:00
alt+f4沒有用?
作者: alt (我不認識F4)   2024-09-10 00:24:00
去你媽的      
作者: F4 (我的心肝貝貝~~~~~~~~~~~)   2024-09-10 00:25:00
你才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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