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x11 (從來沒有)》之銘言:
: 到底要怎麼調加權,才能提高積極參與的中獎機率呢?
: 用發票數量來算機率,怎麼算都很低。
: 但如果是用「名次」來分呢?
: 假設把發票數量前10名的參加者,放在Pool A
: 10名以外的參加者,放在Pool B
: 抽獎程式第一輪是隨機抽選Pool,Pool A和Pool B
: 被抽中的機率一樣是50%
: 第二輪再從選中的Pool中,抽選中獎者。
: 如果抽獎程式這麼寫的話,發票數量前十名的積極參與者,
: 中獎機率不就大大增加了。
你想的太複雜了啦! 真正要搞不用這麼麻煩,
找好幾個要的貴重大獎,找幾個ABCD人頭當中獎者,
程式直接抓設定好的ABCD電話就好了
低價的禮券、家電,就設定排除ABCD這幾個號碼就好了。
所以低價的怎麼抽都不會抽到這些設定好的,
高價的一抽就是指定這些人了。
事情都過多久了,程式要改早就改好了,
我要是工程師,抽完獎當天,把設定號碼跟排除的程式碼消除,一兩分鐘的事。
早就查無實證了,甚至早就同時存好兩個檔案,一個是當天抽獎用的,
一個是事後留下檢查備用的,抽好直接刪除抽獎改過的,留預備的就好了。
誰查得出來?
至於跟你說甚麼狗屁權重的,就是要故意講的神神秘秘的,
基本上國稅局跟財政部這次事件後,公信力就跟狗屎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