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內政部聲請解散統促黨 將成為憲法法庭「

作者: qazijn (oh yes)   2024-11-07 16:12:51
※ 引述《centerken56 (中肯五六)》之銘言:
: 高中就學過的東西
: 一堆人都忘了喔?
: 憲法訴訟法
: 第 一 章 總則
: 第 1 條
: 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依本法之規定審理下列案件:
: 一、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
: 二、機關爭議案件。
: 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
: 四、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 五、地方自治保障案件。
: 六、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 憲法訴訟法
: 第 六 章 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 第 77 條
: 政黨之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得
: 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
: 至於統促黨有沒有危害之事實?
民進黨黨綱
(一)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
假如我們願意主張台獨建國的當總統
以一個自稱民主政體的政體
應該也容許主張統一的政黨拔
我想內政部也應該送一下民進黨存在是否合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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