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red23 (jazz)
2024-11-07 17:38:21垃圾陸委會連基本法律常識都不懂
只會騙那些40%的智障頭腦而已
所以40%人不是很笨、就是人很壞、裝死
首先要拿到台灣身分證
是要先放棄中國大陸的戶籍才能申請
在我國憲法裡、大陸地區是中華民國的1部分
所以並沒有放棄國籍之說、而是放棄戶籍
事實上在中華民國憲法裡
也完全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存在
因為中國就是指我們自己-中華民國
所以代表她已經成為
中華民國的台灣地區人民(台澎金馬)
而已經沒有中華民國的大陸地區身分了
還有垃圾陸委會那麼討厭中國大陸
為什麼不立刻自我廢除就好?
反而一直挑釁中共?
人家韓國的統一部、至少也不會1直挑釁北韓
另一個證據是、我國憲法還有港澳地區的存在
港澳地區+大陸地區跟外國的最大差別是
港澳+大陸居民入境台灣的話
都是要辦所謂的「入台證」
他們拿入台證來台灣的話
我們移民署都不會在他們護照上蓋章
但會在外國(指陸港澳以外)的護照上蓋章
這也是體現憲法有效性的最大證據
還有另一個證據是
港澳居民拿到台灣身分證的話
是不用放棄港澳永久居民身分證+港澳護照
像林夕+杜汶澤都已經有台灣身分證
而還繼續保留著香港護照+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
原因就是我們把港澳居民
視為中華民國本國人民
自然就不需要放棄港澳的戶籍or身分
但外國人(指陸港澳以外人民)
歸化中華民國國籍的話、都要放棄外國國籍的
大guy 4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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