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ARUTO (鳴人)
2024-11-07 18:01:48秉著偵查不公開的原則
原本只有北院、北檢、被告這三方才能看到羈押聲請書
但不知道為什麼卻外流到民意代表去
且民意代表還把羈押聲請書超譯成羈押的裁定書
企圖造成被告的名譽受損
那問題來了
到底是誰違法洩密?
首先不可能是被告或其律師外洩的
那選項就只有北院與北檢而已
媽的中華民國還有法治可言嗎?
想想美國要不是川普成功回歸
恐怕也變成人治國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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