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4-11-11 19:57:36※ 引述《pikachu9237 (小豬)》之銘言:
: 《壹蘋新聞網》表示9日在李多慧出席台北活動後,由於她是知名機車廠牌的代言人,
: 加上近期又在機車環島,因此公司記者以遠距離的方式觀察她行車狀況,期間僅約一小
: 時半,並沒有像李多慧說的跟拍多日,且拍攝都在公開場所進行,過程均合法。
: 《壹蘋新聞網》指控在李多慧騎車期間,目睹她與友人有多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
: 例及菸害防制法的行為,認為對方身為廣告代言人,行車違規攸關企業形象,應該受到
: 社會公評。
: 《壹蘋新聞網》指出,李多慧騎乘的機車外觀特徵明顯,且在觀察期間全程笑容可掬,
: 一路上不時有粉絲認出來,強調公司記者在過程中均與李多慧保持一定距離,從未有任
: 何接觸,更沒有做出會讓對方畏懼的行為。
: 《壹蘋新聞網》將於收到通知後,委任律師提出相關資料以協助釐清並還原真相,另外
: 有網友對於該名記者不理性的謾罵、攻擊行為,公司也將採取法律途徑保障同仁全力。
先假設壹蘋的說法為真
就算是要顧及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等「第四權」,使真相得以廣為人知,但一連串的跟
車方式難免會引人反感
「假裝不知道」不可能擺脫事實的糾纏
而且,把以前《蘋果日報》狗仔隊的套路拿來比照使用,說沒問題是不可能的...
另外,李多慧是否違法,且達行政罰鍰的程度
交由執法機關定奪即可,何必媒體來操心、煩惱呢?
人家不理公眾形象,真不曉得妨礙到哪邊的權利了
且面對質疑,只一味要反擊,而不是循正當方式化解,說沒有重操舊業是逃避的藉口,相
信他們理應很清楚才是,不需要網友多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