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子摔死倉鼠PO網還嗆「有罪嗎?」 這下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4-11-12 12:24:54
1.媒體來源:
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許逸民
3.完整新聞標題:
男子摔死倉鼠PO網還嗆「有罪嗎?」 這下GG了
4.完整新聞內文:
澎湖白沙鄉一名張姓男子,9月份疑似逗弄飼養的倉鼠被咬,然後反射動作把手甩開而摔死
倉鼠。但他把整個自拍過程影片PO網怒譙,引發眾怒,惡言撻伐,但以本名貼網的男子還放
大頭貼反嗆自己是黑社會通緝犯,還問「有罪嗎」?結果,澎湖地方法院日前以張男犯動物
保護法罪,竟基於宰殺動物之犯意,判處他拘役50日,併科罰金新台幣20萬元。
張男侄女於9月10日在馬公市某寵物店內,向王姓店長購買1隻倉鼠,並轉送給張男飼養。豈
料,張男在當日晚上8時許,在白沙鄉住處內,僅因遭倉鼠咬了手指一口,於盛怒之下,將
倉鼠摔向牆壁致受強烈撞擊而死亡。
但張男還將上面過程以手機錄影,隨即於同時地,將影片附加「謝謝大家分享我在分享謝謝
內感恩,請關注俺,紅了紅了」等文字,上傳到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內以其本名之帳
號上,並設為公開。
尤有甚者,張男面對網友到他臉書底下留言圍攻謾罵也不在意,也不撤文和拉下影片,就一
一頂回去,甚至還把臉書大頭貼,製作成自己是「通緝犯黑社會」來自娛,並問有罪嗎?
最後,民眾通報澎湖縣政府農漁局,經家畜疾病防治所獸醫行政蔡姓股長向澎湖縣政府警察
局刑事警察大隊告發調查後,移送檢察官偵查起訴。
檢察官在起訴書還指出,張男犯罪時即同時以手機錄影拍攝,顯然有意將過程予以存證,復
嗣後仍執意將過程上網,蓄意激起網民討論製造網路話題,妄圖成為另類網紅,此部分與其
有身心障礙手冊無關,警方移送意旨代為求情顯有誤解,其漠視生命,且犯後態度明顯不佳
,請從重量刑。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1112001688-260402
6.備註:
殺人的有身心障礙手冊可減刑
殺鼠的有身心障礙手冊要重判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