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雄校長偷拍少女 隨身碟藏辦公室遭抓包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24-11-13 10:20:12
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洪靖宜
3.完整新聞標題:
高雄校長偷拍少女 隨身碟藏辦公室遭抓包!法院判9年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市1名張姓國小校長於今年4月被爆出涉嫌偷拍未成年少女,已遭解聘處分、永不錄用
。檢警調查,他竟在浴室、房間及客廳偷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同居人的未成年女兒沐浴等
裸露畫面,甚至同居人胞妹入住後也受害,被起訴後又被校方人員發現學校辦公室還有1
個隨身碟,竟也是藏偷拍影片。高雄法院審理後,認定張偷拍16次,各判7年6月,合併執
行刑9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姓校長約2年前入住女同居人鼓山區的住處,未料,從2022年7月起,他在浴
室內,裝設裝設針孔攝影機及行動電源,多次竊錄同居人年僅16歲女兒洗澡畫面,又在房
間和客廳裝設針孔攝影機以手機竊錄裸露影像照片。
後來同居人的胞妹也入住,今年3月起,他在浴室的天花板通風扇裝設針孔攝影機及行動
電源,要竊錄2人沐浴、如廁影像,直到同年同月9日,胞妹準備洗澡時,發現浴室通風扇
內裝有針孔,立刻取下並氣得報警。
警方於今年4月前往張姓校長住處和學校辦公室搜索,扣得手機、主機電腦等證物,經鑑
識還原所刪除的影像,發現藏有性影像,6月時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
起訴。
高雄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張姓校長竊錄未成年赤裸沐浴影像,或是在房間和客廳裝針
孔拍攝,都是未成年少女處於不知被拍攝狀態,而無從對於被拍攝行為表達反對之意,實
已剝奪她是否同意被拍攝性影像選擇自由,主觀上也有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製
造性影像的犯意存在。
且案件起訴後,學校人員又發現校長辦公室中1個隨身碟,又發現偷拍畫面,可見他仍刻
意隱瞞藏,如果這些畫面不小心外流,對被害人侵害影響重大。
至於犯罪動機,張姓校長辯稱是要監看女友有無帶其他男人回家,沒有要偷窺人家,但他
卻將影像檔案存在隨身碟,可見他犯罪動機及目的均是要攝錄性影像並收藏,並非僅要監
看,根據相關事證,檔案紀錄日期等證據,認定張男共涉嫌偷拍同居人女兒、胞妹共16次
,依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等罪,合併判
有期徒刑9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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