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可的資金來源
包括 販賣產品的收入 跟YT斗內的收入
假如這些算是 政治獻金了話
那以後競選期間,大家都不要賺錢了
只要你替支持者賣東西 就是違反政治獻金法
因為賺的錢 沒有進 政治獻金專戶,或者個人買超過一萬元 就是犯法
那過去 民進黨也賣了一堆競選物品,要不要查一下 有沒有進到 私人帳戶?
發包請你做東西 或著你自己做的東西,只因為有支持的候選者
所以賺到的錢都不是你的,都是政治獻金,這種邏輯對嗎?
再來YT斗內 算是募款嗎? 根本就沒有定義,法律上也沒說不行
支持妳所以斗內,算是政治獻金嗎?
怎麼不是說 節目做得好 大家支持呢?
一大堆莫名其妙的邏輯
難怪被人掛民進黨旗
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