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性規定? 我看是嘴硬吧
以下為事實查核中心的調查結果:
經調查採訪,除南投縣前議員史雪燕,至少尚有3位陸配曾擔任公職人員,整理如下:
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2021年遞補當選,2022年卸任
前台北市黃姓里長:2018-2022年擔任里長
現任台北市王姓里長:2022年當選就任至今
現任花蓮縣鄧姓村長:2022年當選就任至今
查核中心聯繫到4位陸配公職,除1位台北現任里長婉拒採訪,其他3位均表示,從登記參
選到就職,不論選委會或是政府機關,均無提出要他們放棄中國國籍。他們表示,在申請
台灣身分證前,須先提出註銷中國戶籍證明,現今在中國都已經沒有戶籍,原持有中國身
分證早被收回或註銷。目前進出中國,都是持台胞證與台灣護照。
所以到底有多硬?這四位都順順過關的硬?
先把這四位辦一辦,看是要關起來、國安法抓起來、追回俸祿都好
辦完再來說甚麼「硬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