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北市公車事故釀1死15傷 2司機各1

作者: AsahiBeer (朝日啤酒)   2024-11-17 20:35:19
前車公車司機應該是
警政署提醒車輛不停讓行人取締認定基準:一、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
向不足3公尺(約1個車道寬)及汽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即構成違規要件
如果公車距離斑馬線三公尺
應該有機會不會死亡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