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勞動部喊「無法證明實際霸凌」 但爆分署

作者: KTR5566 (KTR)   2024-11-19 13:23:40
※ 引述《st210113 (會飛的豬不稀奇)》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廖婕妤
: 3.完整新聞標題:
: 勞動部喊「無法證明實際霸凌」 但爆分署長3失序害同仁承壓
: 4.完整新聞內文: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1名39歲的吳姓同仁本月初疑似因受到職場霸凌,在辦公室

: 生,消息震驚各界,勞動部長何佩珊、政務次長許傳盛今(19)日說明調查報告,根據

: 談相關同仁的結果,無法證明北分署長謝宜容有實際的職場霸凌情形,但可以確定的是

: 謝宜容確實會對同仁情緒失控、辱罵、咆嘯等,造成同仁精神壓力極大,這些都是事實

笑死 勞動部公然打自己的臉
勞動部職業衛生健康組2022年公布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的自主檢核表就
記載了
1.總是批評並拒絕看見被霸凌者的貢獻或努力,也持續地否定被霸凌者的存在與價值。總
是試圖貶抑被霸凌者個人、職位、地位、價值與潛力。
2.在職場中被特別挑出來負面地另眼看待,孤立被霸凌者,對其特別苛刻,用各種小動作
欺負被霸凌者。
3.以各種方式鼓動同事孤立被霸凌者、不讓被霸凌者參與重要事務或社交活動,把被霸凌
者邊緣化,忽視、打壓排擠及冷凍被霸凌者。
4.在他人面前輕視或貶抑被霸凌者。
5.在私下或他人面前對被霸凌者咆哮、羞辱或威脅。
6.給被霸凌者過重的工作,或要其大材小用去做無聊的瑣事,甚至完全不給被霸凌者任何
事做。
7.剽竊被霸凌者的工作成果或聲望。
8.讓被霸凌者的責任增加卻降低其權力或地位。
9.不准被霸凌者請假。
10.不准被霸凌者接受必要的訓練,導致其工作績效不佳。
11.給予被霸凌者不實際的工作目標,或當其正努力朝向目標時,卻給被霸凌者其他任務
以阻礙其前進。
12.突然縮短交件期限,或故意不通知被霸凌者工作時限,害其誤了時限而遭到處分。
13.將被霸凌者所說或做的都加以扭曲與誤解。
14.用不是理由的理由且未加調查下,對被霸凌者犯下的輕微錯誤給予沈重處罰。
15.在未犯錯的情形下要求被霸凌者離職或退休。
然後你跟我說沒有霸凌?
沒辦法
大家都知道勞動部在說鬼話
那又如何?
反正媒體過兩天就會找其他事情洗掉了
死一兩個公務員有差嗎?
: 許傳盛表示,根據訪談結果,沒有辦法證明北分署長謝宜容有實際上言語辱罵、丟公文

: 霸凌等情形,但是吳姓同仁長期工作壓力是有的,因此沒有直接關係但有間接關係,訪

: 同仁回應跟匿名投書等,並沒有很直接確認主管霸凌情形,訪談都顯示無法證明同仁有

: 長官霸凌,但有確認長期工作負荷過重。
: 不過,針對謝宜容平常對待其他同仁時,是否情緒失控等,許傳盛證實,在訪談證詞裡

: ,證實謝宜容有咆嘯、侮辱、貶低同仁的行為,讓同仁精神壓力很大,因此產生自我懷

: ,有人甚至因此去看心理醫生,且謝宜容還有過度交辦工作的情形,比如說半夜1點、

: 晨5點、假日等非工作時段都會交辦工作,甚至傳訊息要在10分鐘內立刻回復,若沒有

: ,就會被叫到謝的辦公室約談,謝就會出現情緒失控、咆嘯、辱罵等行為,讓同仁處在

: 健康、不友善的環境裡,在這裡我也深深跟同仁致歉、很自責。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finance.ettoday.net/news/2857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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