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l6a (老成a~)》之銘言:
: 聽說條件判斷(if else)的寫法效能比較好
: 老程序員比較喜歡
: 但現在年輕程序員比較喜翻用清單或陣列
: 很無腦但每次都要呼叫效能浪費比較多
: 你各位現在寫程式都prefer哪種寫法
: 我很好奇
: 0.0..
程式是有多大? 需要顧慮效能?
不過猴子碼農如我
應該是覺得
跟人類好不好讀code有關 對ㄅ?
我曾經 if...elseif...elseif...else...endif 了30幾層
這樣子寫出來的程式碼 簡直是世界奇觀 WOW
大概是這樣
嘶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