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b10181128 (bb)》之銘言:
: 勞動部這次處理根本莫名其妙,行政調查寫說公務員之死與謝沒有直接關係,還說謝平常
: 作風是「立意良善」,後來火燒大後緊急開考績會送她兩大過,但又在「晚上」+開會前1
: 5分鐘聯絡謝女。
: 整個程序一大堆瑕疵,你開考績會要送人兩大過,沒給人家到場答辯機會,這程序合法嗎
: ?然後認真說謝女的行為符合記兩大過的要件嗎?看看下圖這是正面表列,要符合才能一
: 次記兩大過。
: https://i.imgur.com/Tau8mTY.jpeg
: 大概只能用「言行不檢」至傷害政府聲譽這條,
: 認真說謝女要是真的卯起來跟勞動部打復審+上懲戒法院,勝訴機率還真的不小。
: 到時候政府還得給她復職+補回她薪水。
: 勞動部這些做法感覺就是要證明我有努力做事,但卻又送一堆漏洞給人有反擊機會,真的
: 要記兩大過也要照程序來啊,難道總統發個文你們就急著要演一下給大家看?
只能說這咖的巴庫真的很硬 而且從看到公務員上吊開始這人就完全在玩法律程序
上述說可能判她兩大過的有可能是公務人員考績法這條或是第三條
三、違抗政府重大政令,或嚴重傷害政府信譽,有確實證據者。
五、圖謀不法利益或言行不檢,致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
或是公務員懲戒法第二條
二、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致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
回到實務面 公務人員考績法最後那行有確實證據者非常重要
就是因為咬死這點,所以不管勞動部避重就輕的聲明,或是找一串勞動部內的自己人做調查
還有這咖發的聲明跟律師聲明都在看勞動部說明後撇清法律責任
那現在她被判兩大過的理由是什麼?因為讓清德宗被迫出來道歉嗎?
這很好笑,所以就像前文所述,最後這咖最後走行政救濟還真的有不小機會偷偷回來
至於公務員懲戒法,要判到最重才能讓她「免除職務」,此生也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
只要這人在法律層面上跟政府玩行政救濟+風頭過了再跟上面疏通一下搞不好就輕輕放下
而且這人被通知考績會要出席說明還「不讀不回」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871325
通知參加考績會「不讀不回」 謝宜容已與勞動部失聯
現在明天要她出面道歉也失聯「不讀不回」不出面
https://udn.com/news/story/124274/8376394
聯繫不上謝宜容 勞動部:她明天不會出面道歉
這位大小姐好大牌啊~~不愧是雲林傳產龍頭的千金大小姐(?)
連政府官員要請她出來都這麼困難
說穿了這人大概絲毫不覺得自己有錯,人死了干她大小姐屁事
真的出包了開始上下打點,讓上頭長官未依法行政、不照法律規定來做處分
躲起來不讀不回,大不了趁要被刑事調查前拍拍屁股飛出國走人
等風頭過了偷偷回來,改個名開始打行政訴訟,跟上面打點完又可以回來
連小智的論文案當初搞到整個燒起來,至少還自己出面一直硬掰到他掰不下去為止
這女的比小智還猛ㄟ~~~~~~不讀不回不出面找不到人
讓人嘆為觀止 不愧是民進黨破格提拔任用的官員
阿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