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x0406 (LeGOATKingJames)》之銘言:
: 這不是有沒有管制的問題
: 先不說酒駕毒駕
: 就算有人攔三寶照樣往前撞
: 台灣交通這麼差 根本沒資格辦路跑
: 就算有辦
: 我才不想冒著生命危險跑在馬路上
: 也不會帶著小孩參加去送死
: 不知道各位怎麼看
用相同道理來說的話,舉凡任何涉及交通管制的道路賽事,如馬拉松、越野賽跑、公路自
由車等,都不該以台灣為主要賽場,對吧?
且現階段爆出的另一說法是:
當時撞人地點沒有駐場監督的人員,因此主辦單位可能有連帶責任的問題
不過這不是此時需要考量的,相反的環境因素倒需要再三思慮...
這些很多是生死一念間的事,要因此而讓參與者退縮、甚至不再主辦賽事,理論上會很可
惜,畢竟除非「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不再適用,否則因為這般問題而導致衍生之麻煩,
應非愛好者樂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