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
2.記者署名:
李柏澔
3.完整新聞標題:
看護移工喊話:薪水比照最低工資
4.完整新聞內文:
由印尼家務移工組成的台灣照顧勞動產業工會,昨天向勞動部陳情,要求家庭看護工的工資
,應比照台灣最低工資,並向即將接任勞動部長的洪申翰喊話,要求全面完善家庭看護工權
益,也勿忘過去在勞動權益上的承諾。
台灣照顧勞動產業工會理事長Fajar表示,自二○○七年以來,家庭看護工的工資被排除在
基本工資之外,明年台灣最低工資兩萬八五九○元,而家庭看護工每月約兩萬元,僅為最低
工資的七成,已經構成勞權歧視。
Fajar指出,本次陳情除要求薪資比照本勞外,還希望將家庭看護工納入勞動法保護範疇,
停止政府與雇主以及中介用加班費的名義,購買休假權利,提供適當的隱私空間,要求取消
在台工作的年限限制,簡化更換雇主的流程,政府應提供中低收入雇主家庭補助等訴求。
勞動部回應,自二○二二年八月十日針對新引進或期滿續聘或轉聘的家事移工,薪資已由一
點七萬元調高至兩萬元,並已針對一般雇主、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等提供每月三千元薪資
補貼。統計至今年十月底,雇主幫家事移工調薪至兩萬元,且向勞動部申請薪資補助共計七
萬七○七九人。
此外,雇主應於勞動契約與外籍家庭看護工約定休假每周一日,若雇主徵得移工同意於休假
日出勤,需依約給付加班費,違者可處最高卅萬元罰鍰。另家事移工也已納入移工留才久用
方案,截至今年十月底,已留用二點一萬人,轉任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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