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霸凌致基層公務人員自殺死亡的案子
追根究底應該是公務人員在組織文化、機關任用、商調、考績、公法上職務關係等方面出了問題,
公務人員、勞工分屬不同體系,政府機關內有適用公保人員、勞保人員
結果現在這個基層公務人員剛好在勞動部這種比較勞安標竿的機關而受到社會大眾矚目,導致現在被導向修勞工適用的職安法,
說實在這根本對改善公務機關文化沒什麼屁用吧,
改了職安法相關法律,跟現在公務機關封閉的體系、沒有有效正當的救濟管道根本無效,公務人員追根究底就是不是勞工,
真正要改革的是公務人員保障法、考績法相關法律才是正確有效的,甚至要讓公務人員成立工會可以自保發聲,
最好笑的是,現在政府機關內的人事行政總處、考試院銓敘部全部都噤聲,很像沒說話火就不會燒過來一樣,
總統、行政院長、勞動部長也搞不清楚這個死去公務人員的定位,一直往勞安導向去檢討,
有沒有現在政府根本「頭痛醫腳、腳痛醫頭」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