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孤獨死」是大多數人的未來 台灣竟無「法」協助
2024-11-26 07:20 聯合報
記者陳宛茜
https://udn.com/news/story/124283/8384599
無親無故的獨居長者,身後事怎麼處理?誰來處理?在區公所社會課工作的李夏苹,疫情期
間被交辦處理「點交獨居老人遺產」的工作,發現台灣獨居者身後事不是缺乏相關法規,便
是法規與現實嚴重脫節。
她因此決定撰寫論文「獨居老人遺體處理與遺體點交的行政流程」,更將論文改寫成新書「
如果孤獨死將是大多數人的未來」。面對單身浪潮下愈來愈多的「無人認領的死亡」,她認
為政府亟需更新法規、提出配套。
「如果第一線的我們都不知道要怎麼做,一般人應該更難清楚國家是怎麼處理獨居老人的遺
體和遺產。」李夏苹被交辦「點交獨居老人遺產」工作時,承辦人員交給她一份流程圖。但
她上網查詢,發現市府官網並未放上這張流程圖,這是一張未曾公告、不具法律效力、談不
上「依法行政」的流程圖。
李夏苹翻遍法規,發現唯一能找到的「法」是多年未修的社會救助法。其第24條規定:「死
亡而無遺屬與遺產者,應由當地鄉(鎮、市、區)公所辦理葬埋。」社會救助法施行細則第
13條則規定,死亡而無遺屬或遺囑者,應協助辦理葬埋的機關是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
區)公所,戶籍不明者則由屍體發現地的鄉(鎮、市、區)公所。
這條規定看似合情合理。但身為區公所第一線工作人員,李夏苹馬上發現怪異之處,社會救
助法是1980年訂定的法律,當時掌理墓葬事宜確實是公所的業務,村里長甚至一度是負責開
立死亡證明的角色,公所也有俗稱「三萬元」的喪葬補助。
只要民眾主張無力殮葬,公所就會統一發放三萬元,或委由殯葬業者以三萬元的預算處理喪
事。但如今公所也不再處理殯葬業務。改由各縣市成立專門處理殯葬業務的殯葬處或殯葬所
處理,公所也不再發放三萬元的殯葬補助。而翻遍所有法規,找不到法規交代沒有親屬的獨
居老人的遺產由誰點交與處理。
李夏苹依據拿到的流程表請里長或里幹事偕同警察點交遺產。里長卻告知「當了20年里長,
從未聽說里長要去獨居老人家中點交遺產」。最後,李夏苹發了會勘通知單給所有可能的人
選,大家一起出面點交。
接著,李夏苹又接到這位獨居長者生前鄰居的電話,詢問可否使用長者的遺產,完成長者生
前的遺願—火化後與父母合葬。然而依據殯葬相關法規,朋友非三等親無法認領遺體與繼承
、使用遺產。那若由政府部門接收其遺體與遺產,是否可以使用其遺產完成其遺願?
李夏苹一查,發現近年處理無親屬獨居老人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理遺體多採聯合公祭或環
保自然葬。原因是有段時間鎖定獨居老人的「殯葬蟑螂」橫行。他們扣留獨居長者遺體,向
前來認領者索取高額喪葬費,引發許多糾紛與爭訟。因此社會局寧可將獨居長者的遺體直接
交給國家處理,採聯合公祭和環保自然葬,避免遭殯葬蟑螂勒索高額費用。在無法直接使用
獨居長者遺產的狀況之下,若要完成長者生前遺願—火化與父母合葬,除非朋友願意義務出
錢。
但這位獨居長者並未留下遺囑,只是將遺願口頭告知朋友,因此毫無法律效力。一直到現在
,這位長者留下的房屋,因為無人繼承、也還沒有到法律規定得以處裡的年限,荒廢至今。
在台灣,愈來愈多獨居者簽訂「生前契約」。「生前契約」指的是人們在離開人世前與公司
簽訂契約,指定後事辦理的細節,包含醫院接體服務、棺木、骨灰罐與告別式等。
然而,許多縣市規定三等親之內才能領取遺體和火化。李夏苹表示,代表即使立了生前契約
,立約的殯葬單位也會因為和死者無親屬關係,必須等遺體公告25天或30天無人認領,才能
認領遺體與走完生前契約約定的喪葬流程。
還有單位轉來一位64歲獨居長者請李夏苹協助。李夏苹這才發現,只要差一歲就不算「獨居
『老人』」,法律上也找不到可以協助的單位。凡此種種,反映台灣因為忌諱碰觸死亡議題
,獨居者身後事不是缺乏相關法規,便是法規與現實嚴重脫節。
「如果孤獨死是未來必須面對的問題,整個社會都必須面對。」雖然有第一線經驗加上研究
所學術理論支持,李夏苹卻認為對於此一議題「還沒獲得解答」,她希望透過這本書去跟社
會討論、找到解答。
台灣房價高漲,對租屋的大量需求排擠高齡租屋,造成獨居老人租屋愈來愈困難。身為在第
一線協助獨居老人的公務員,李夏苹曾為高齡租屋提案「友善房東,銀髮安居」計畫,卻苦
於找不到友善房東。她認為要解決高齡者難以租屋的問題,除了政府提出獎勵友善房東的配
套措施,也必須消弭社會對「孤獨死」的迷思與偏見。
即使是有伴侶、有兒女的人、也難保不會是家中最後一個離世的人。在面對高齡化與家庭關
係崩解的現代社會,一個人孤獨面對死亡、沒有親屬幫你處理遺產和遺體,將是愈來愈普遍
的現象。李夏苹認為,「孤獨死」並不可怕,令人擔心的是死亡沒有立刻被發覺,導致遺體
放置多日才被發現、處理,衍生流言與影響房價,才是造成銀髮族難以租屋的原因。
獨居者希望身後事有人協助妥善處理,可以善用鄰里互助的力量。李夏苹以電影「超難搞先
生」為例,電影中湯姆漢克斯出演的男主角獨居,在睡夢中自然死亡。但他在生前和鄰居建
立友好的連結,鄰居發現狀況立刻拿著備用鑰匙進入家中,依其遺願為他處理後事。
但李夏苹也曾在工作上,見過一些本來有朋友陪伴的獨居老人,卻因失智症的侵襲導致和朋
友關係破裂。若無朋友協助處理身後事,愈來愈多的獨居者選擇簽「生前契約」。
生前契約指的是在離開人世前簽訂契約,指定後事辦理的細節,包含醫院接體服務、棺木、
骨灰罐與告別式等。但許多縣市規定,三等親之內才能領取遺體和火化。遇到這種卡關情形
,契約廠商只能等死亡公告25天或30天無人認領遺體後,殯葬所才讓契約廠商認領遺體與走
完生前契約約定的喪葬流程。
但此一規定並非法律,執行有模糊的空間。一位聯合奠祭工作人員提供實務的解決方式,如
果獨居老人買了生前契約,過世後生前契約公司發現立約者無三等親可以領遺體,可找區公
所出示生前契約請長官批示,
李夏苹則建議,為了讓生者可以安心交付後事、避免發生契約廠商無法領取遺體,應督促殯
葬管理機構和生前契約廠商做好資料的勾稽,讓訂定生前契約並按時繳款的往生者,其契約
廠商可以順利領取遺體並按照約定完成死者的遺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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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花資源去搞廢死,不如花在安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