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政大宿舍有賊,校方礙於校規無法積極處

作者: sherlockan (holmes4869)   2024-11-27 13:03:54
如題 迪卡政大板看到的
以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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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自九警察?!!(後續)
(原文網址:https://bit.ly/411uEPN )
講講我們宿舍的故事,以及學校的處理方式,希望可以得到大家的幫助。
哈咯大家,當事人終於出來了。爲什麽那麽遲才出來呢?因為就是太忙了XD,所以現在才出
來跟大家説明一下來龍去脈。
首先先聊宿舍分配,我們是三位從國外來求學的僑生同學,加上一位隨機分配的室友(簡稱
A)。事情的開始,某一天我們其中一位室友發現自己錢包裏的錢變少了,但也沒有多想。
直到一個星期後,另一個室友也很明確地發現錢包裏的錢無故消失。起初我們兩位室友都以
爲是自己無意中把錢花掉了,也沒有設想任何被偷竊的可能。直到之後情況愈發頻繁,消失
的數額越來越多,再加上對面寢室也發生了寢室無故被敲門的事件,我們才開始對室友A產
生懷疑。
11月2日,我們室友三人認爲這樣下去不是辦法,就到山下的指南派出所尋求幫助。但苦於
沒有實質證據,警察當時給我們的答復是建議我們自行架設攝像頭偷偷搜集證據,先不要打
草驚蛇。隔天11月3日,室友B在IG發了一則抱怨懷疑自己錢被偷的限時動態,而不要臉的室
友A竟然也跟著風向發了一則限動,謊稱自己的錢也無故消失了。從這時候開始,室友A應該
感覺自己受到威脅,開始表現得很心虛,不敢和我們説話。
在這期間,我們不斷地想辦法,期中也試圖向宿舍輔導員反映有這樣的情況發生,校方給的
建議和警方給的建議也差不多,說需要先有確切的證據才能幫我們處理。直到11月13日凌晨
,室友A再次作案,我們發現室友B的包包有被打開過的痕跡,馬上決定設局,錢包放好,架
好相機,三人一起離開宿舍。30分鐘后,我們回到宿舍,果不其然,我們這次真的拍到了證
據。在我們離開宿舍之後,她馬上動手翻我們的錢包,拿走了其中一個室友幾十塊的零錢。
(幾十塊都偷到底是有多需要錢?????)當下有了證據之後,我們馬上帶著影片殺到自
十服務中心。但令人憤怒的是,校方的態度并不是馬上解決問題,而是在沒有認真看過影片
證據的情況下,打發我們説要隔天才能處理,甚至說如果只是碰了錢包,並不足以構成室友
A偷錢的證據。
隔天,我們再次殺到自十服務中心找宿舍輔導員,輔導員表示不管最後有沒有要立案,我們
都應該要先進行談判,所以讓我們自行和室友A談判,錄下室友A承認自己偷竊行爲的自白,
輔導員還説讓我們不要害怕,因爲我們是受害者,我們沒有錯(這裏划重點)。
談判過程過長就不贅述,總的來説,整個談判過程室友A都抱著極其惡劣的態度,直到她知
道我們打算報警之後才承認自己有過偷竊的行爲,但也沒有承認確切的金額。在談判期間我
們也多次致電宿舍輔導員,但也沒有得到回應。爲了保證自己的安全和權益,我們決定直接
報警,這才有了警車開到自九的那一篇貼文。
從警局回來當天,校方告知無法安排室友A當天馬上搬離宿舍,告訴我們室友A依然擁有選擇
是否搬離宿舍的權利。當下我們也有向校方反映希望室友A儘快搬走,因爲誰都不想跟小偷
再共處一室,但無奈校方似乎沒有認真想要幫我們處理這個問題。相信大家應該都看過宿舍
一樓墻上的宿舍條例,根據條規內容第25條第三項,偷竊行為就應該要被退宿。當時輔導員
給我們的答復竟然是這次的案件還不夠嚴重。這裏想請問校方,若偷竊這樣的行爲都不算嚴
重,那要多嚴重的行爲才能導致住宿生被退宿?宿舍條例是否形同虛設?順帶一提,室友A
雖然已搬離我們寢室,但現在依然住在自九的某一個角落哦~
#為什麼那麽難抓到小偷是因為自九三樓某區一個監視器都沒有 ^_^
目前除了室友A已經搬離我們宿舍之外,我們沒有拿回我們損失的金額。我們身在異鄉,校
方似乎也沒有想要幫助我們,我們想拿回我們自己的錢。選擇發這篇貼文也是鼓起勇氣之後
的決定,想尋求同學們的幫助。我們三人真的非常無助,家人不在身邊,無依無靠... 希望
大家如果有什麽寶貴的意見都可以告訴我們,救救我們吧!
謝謝看到這裏的大家,啾咪~(90°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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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舔額 堂堂文山區第一學府竟然淪落至此
僑生被欺負還沒得申訴 好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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