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北市園長之子涉性侵猥褻 二審認了「所有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24-11-28 10:44:31
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林偉信
3.完整新聞標題:
北市園長之子涉性侵猥褻 二審認了「所有女童都摸」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毛姓男子性侵、猥褻未滿7歲的6名女童,其中2人遭猥褻
101次並有人遭強拍性影像,台北地院一審將毛男判刑總刑度1252年,應執行刑28年徒刑
,上訴後,毛男在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時「 坦承所有女童都有被他摸」,合議庭將在
2025年1月7日宣判。
由於毛的羈押期限將至,高院11月19日辯論終結後,考量檢察官、毛及律師沒有其他證據
聲請調查,無繼續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及他為嚴重危害兒童身心發展及身體自主權利,
情節嚴重危害社會治安,裁定12月13日起延長羈押2月,但解除毛的禁止接見通信。
毛在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0日間,在其所任職之北市幼兒園內,對均未滿7歲之幼
童6人(A童至F童)為妨害性自主犯行,北院一審傳訊證人即被害人及勘驗幼兒園內監視
錄影畫面等,認定他對幼童6人分別為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違反本人意願之方
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等犯行。
北院審酌毛男家境及學識均良好,且具幼兒保育之專業知識背景,深知有幼童於學齡前身
心發展健康之重要性,明知本案被害人均屬未滿7歲,並無同意或拒絕之性自主能力,竟
為滿足自己之性欲,對各被害人為上開犯行,時間綿延達1年之久、被害人數眾多,犯罪
情狀惡性重大,且各被害人造成身心創傷甚鉅,犯後態度惡劣等情。
就A童部分依犯強制性交罪2罪各判刑10年,B童部分性侵5罪各判刑10年,強制猥褻罪判刑
5年,C童部分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3罪各判刑9年,D童部分強制猥
褻罪101罪各判5年6月,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判刑12年。
E童部分,強制猥褻罪101罪各判刑5年,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判
刑9年;F童部分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判刑9年,強制猥褻罪4罪各
判5年,強制性交罪4罪各判10年,合併執行28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1128001445-260402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