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屏東男誘少年男童拍不雅照、性交 犯罪31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24-11-28 18:56:56
大紀元
屏東男誘少年男童拍不雅照、性交 犯罪31次、26人受害
【大紀元2024年11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屏東報導)屏東縣一名蔡姓男子涉
嫌自2017年起,透過網路社群平台結識未成年少年及兒童,以贈送遊戲點數引誘對方拍攝
不雅影像,或誘騙對方視訊裸聊再趁機竊錄畫面,合計共有26人受害。屏東地檢署認定,
蔡男涉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多罪,依法起訴,求處重刑。
屏檢調查,蔡男涉嫌自2017年起,透過Line、臉書及Instagram等社群軟體,結識未成年
少年及兒童,並以贈送遊戲點數為誘因,要求對方自行拍攝不雅照片傳送給他,或誘騙對
方與他視訊裸聊,再趁機側錄猥褻影像;甚至登入被害少年的臉書帳號,私自下載後儲存
在手機中。
檢警接獲被害人報案後,今年3月29日前往蔡男處搜索,在他的手機內發現被害人不雅照
片;為擴大追查有無其他人受害,今年8月1日二度發動搜索,再次扣得VIVO廠牌手機、電
腦主機及行動硬碟等證物,共發現26名未滿18歲少年及未滿12歲兒童受害,並查出他竟多
次猥褻未滿14歲的男子,甚至乘機發生性行為,犯罪次數多達31次。
屏檢認定,蔡男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少年為猥褻行為之照片、製造少
年性影像、引誘少年製造猥褻行為照片及電子訊號、引誘使少年自行拍攝及製造性影像、
無故持有少年性影像,以及《刑法》對於未滿14歲之男子為性交、猥褻、《兒童及少年福
利與權益保障法》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猥褻等罪,將他聲押禁見獲准。
屏檢近日偵結後,依法起訴蔡男,27日移審法院。檢方考量,所有被害人年紀尚輕,性別
知識尚處懵懂、無法理解身體自主權,尚未具有完全成熟之性自主同意能力及判斷能力,
而蔡男竟為逞一己私慾,無情戕害幼童身心,影響被害人身心發展甚鉅,建請法院從重量
刑,以示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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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der 直接剁懶覺或死刑都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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