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館長做「球版」追溯期20年 黃帝穎轟黃國昌:繼「林北好油後」與犯罪者為伍
自由 郭顏慧
網紅「館長」陳之漢近日自爆年輕時曾做過「球版」搞地下簽賭,引發輿論撻伐。對此律師
黃帝穎表示,營利賭博罪,處3年以下徒刑,追訴期20年,而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與館長為伍
,「這是繼『林北好油』後,黃國昌再一次結盟犯罪者!」
黃帝穎在臉書PO文表示,館長自爆當球版職棒簽賭,營利賭博罪,處三年以下徒刑,追訴期
20年,報載館長球版案發時間應為2009年,這仍在刑法追訴期範圍內,當然應依法究辦。
館長被問台灣棒球冠軍的看法,自爆「以前比較認真看棒球,因為那時候當過球板」,所以
曾經很認真看棒球,現在就比較沒關注職棒了…「我在賭博的時候,你還在媽媽十塊、七七
乳加」,館長前後文顯然是回應台灣職棒,且自認簽賭,引爆眾怒後,又改口簽賭是美國職
棒大聯盟,前言不對後語,不符合經驗法則。
黃帝穎指出,不論簽賭台灣職棒還是大聯盟做球版就是犯罪,館長自白做球版,至少犯營利
賭博罪,球版在法院的有罪判決非常多。判決認定球版,簽賭國內外職業球類,均構成營利
賭博罪,僅先以台北地檢署及台北地院判決為例,「球版帳號,供不特定多數人得以聯繫傳
遞賭博訊息之賭博網站,並提供帳號密碼予參與之賭客,再由該等賭客以取得之帳號密碼,
以電腦設備連結網際網路至上開職業運動比賽簽賭網站,進行職業運動賽事下注,簽賭方式
係以國內外職業球類之比賽結果為賭博簽注之標的,賭客依網頁所顯示之比賽場次及勝負比
率,選取比賽球隊下注,若賭客簽中,由被告依網站顯示之賠率支付彩金予賭客」
黃帝穎直言,職棒簽賭傷害國球最深,黃國昌卻與「館長」為伍,這是繼「林北好油」後,
黃國昌再一次結盟犯罪者!館長犯罪對黃國昌的二大考驗,1.黃國昌是否真心挺棒球?就看
黃國昌是否策動好友館長投案?或是包庇犯罪?2.黃國昌是否有法律良知,就看黃國昌是否
策動好友館長投案?或是包庇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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