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民法刪父母懲戒權 專家籲推配套提醒家長

作者: applewolf (K4)   2024-12-01 13:08:09
※ 引述《tklisstory (苗栗小五郎)》之銘言:
: 民法刪父母懲戒權 專家籲推配套提醒家長正向管教
: https://udn.com/news/story/12788/8391557
: 2024-11-28 19:27 聯合報/ 記者林則澄/台北即時報導
: 民法規範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子女,為避免遭誤用或作為暴力行為藉口,行政院會今
: 天拍板修正民法1085條,刪除懲戒兩字。專家呼籲,政府應祭出配套措施與宣導活動,引
: 導民眾,家長也進行「正向管教」,防止不當的情緒與過當的行為。
: 行政院會今天拍板修正民法1085條,改為「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之年
: 齡及發展程度,尊重子女之人格,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
: 兒少法第49條針對「身心暴力」遵照兒童權利公約第13號,「精神暴力」涵蓋心理虐待、
: 精神凌辱、辱罵、情感凌辱或忽視等;人身暴力包括所有體罰和所有其他形式的酷刑,殘
: 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或來自成人和其他兒童的人身欺凌和欺負。
以後小孩不乖
不給他玩具手機、把他玩具丟掉>恐嚇、心理虐待
冷處理>忽視
跟他說會被警察抓走>恐嚇
罰站>體罰有乳人格
: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教授林明傑認為,衛福部社家署、教育部等應提出相關配
: 套措施,除了詳盡公告相關條文與細則,也可透過示範影片、宣導活動,提醒為人父母者
: ,何種行為即有觸法疑慮,「家長可能改善自己的教導方式,避免對子女不當管教,因為
: 家長對子女的體罰,都可能造成子女日後合理化暴力的潛在因子」。
: 林明傑說,很多父母管教孩子的方式受自己父母影響,有人基於責任感,認為「養不教、
: 父之過」,因而採取體罰等管教行為,但不當體罰除了影響孩子情緒、健康,也可能造成
: 反效果,導致孩子愈發不受控制,甚至對同儕、朋友出現暴力傾向與行為,但不該延續這
: 種惡性循環,「這些問題都應從源頭被檢視、修正」。
: 至於怎麼管教孩子,林明傑建議父母可用耐心,學習「正向管教」,落實讚美、引導、傾
: 聽等舉動,並在孩子達到要求時,適時給予獎勵,讓孩子明確知道「可以怎麼做、做什麼
: 才會達到標準」,而不是用打罵教育。
: 林明傑以孩子經常發生的「不願意寫功課」為例,建議可先規定在前一個小時或後一個小
: 時先寫一半或三分之一,讓孩子較沒有壓力,等孩子達到初步目標後,先口頭稱讚「很好
: ,你都可以做到」,直到功課完成後,再於可行範圍內給予獎勵,重要的是盡可能讓孩子
: 保有尊嚴、自主,以逐步培養自律精神決定分內事務。
最後還不是落得利誘式的交換條件
這些教育學家時間最多
可以在那邊等小孩自律去寫作業、把飯吃完、吃掉他不想吃的飯菜
然後家長給小孩物質獎勵如手機、遊戲、錢
沒看過得寸進尺的小孩嗎?
一般上班族勞工下班回家七點
可能還要煮飯做些家務
一轉眼小孩該上床睡覺了
每個家庭都有時間在那邊耗?
: 台北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系主任詹元碩建議,交換條件式的管教方式,只能作為初步介
: 入手段,希望家長也要回頭去對孩子說明「為什麼要這麼做」,此外,也要避開物質獎勵
: ,也就是不要給錢、禮物,可以親子間的家庭活動代替,像陪孩子一起散步、打球,落實
: 陪伴與照顧,才是上策。
: 有的孩子透過不合規矩行為引起父母注意,林明傑說,可善用行為心理學的「削弱作用」
: ,也就是在孩子不影響他人的情況下適當的忽略,等到孩子情緒穩定後,再冷靜地輔導、
: 溝通,避免透過「負增強作用」的威脅與處罰措施,以免適得其反。
這位專家是不是沒有看法條
忽視也違法好嗎!
: 詹元碩提醒,很多管教模式盡量在孩子情緒穩定後展開,例如若孩子得不到玩具時哭鬧、
: 打滾,若家長好言相勸無用,則可先在一旁等待直到孩子冷靜,但家長也須留意孩子的情
: 緒與行為,要遵守「不危及別人的安全」的前提,若孩子行為有違法疑慮,就要立即表明
: 「這是錯的」,並立刻告訴「怎麼做才是對的」,避免造成他人困擾。
: 聽到沒有,養小孩成本就是這麼高
: 你還敢生嗎?
: 以後叫人多子多孫,應該可以列為詛咒。
我是不知道生個小孩要養他給他飯吃、照顧他生活起居、給他錢
結果連個適當的懲戒權都沒有
只能說他好棒棒跟養個祖宗一樣
好笑的是小孩犯錯我不能懲戒我的小孩
等小孩犯法之後政府卻可以懲戒我的小孩或是我
以後小孩就給法律教就好
出事了父母也不用說對不起我們沒把小孩教好
從小到大我們沒有懲戒權
請政府法律幫我們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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