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arthuncuttv (追風者)》之銘言:
: 其次是台灣《戒嚴法》明文「戰爭或叛亂發生」為要件,黃帝穎表示,戒嚴嚴重影響人民
: 權利,是國家進入緊急狀態的最後手段,台灣在遭受中國武力進犯,較符合戒嚴法要件「
: 戰爭或叛亂發生」,因此韓國的戒嚴令,與我國法律要件並不相同。
戒嚴法 第一條
1 戰爭或叛亂發生,對於全國或某一地域應施行戒嚴時,總統得經行政院會議之議決,立法
院之通過,依本法宣告戒嚴或使宣告之。
2 總統於情勢緊急時,得經行政院之呈請,依本法宣告戒嚴或使宣告之。但應於一個月內提
交立法院追認,在立法院休會期間,應於復會時即提交追認。
是我中文不好嗎?有說一定要「戰爭或叛亂」?
事實就是總統有權直接發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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