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me222 ( )
2024-12-04 12:39:331.媒體來源:
TVBS新聞網
2.記者署名:
潘袁詩羽
3.完整新聞標題:
揭謝宜容已向保訓會提救濟 考委被提名人:仍可再任公務員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4/11/27/20241127124334-571f9a69.jpg
前北分署長謝宜容。(圖/翻攝自勞動力發展署官網)
近日勞動部勞發署職場霸凌事件引發社會譁然。立法院今(3)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考
試委員人事,民眾黨立委林憶君詢問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呂秋慧,勞動部霸凌案的當事人謝
宜容被紀2大過免職,是否能題出救濟拚翻案?呂秋慧直言,若要喪失公務員身分,要走
懲戒處分才有可能;謝宜容雖被記2大過免職,但她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故可再任職;
她並透露謝宜容已向保訓會提起救濟,但此事轟動國內,即使謝未來還要再任,也要有機
關首長願意任用,「這樣的公務人員,自己要多加考量。」
立法院今天針對考試委員人事同意權案召開全院委員會進行審查。不過有鑑於勞動部日前
發生勞動數前分署長謝宜容霸凌下屬致死事件,民眾黨立委林憶君質疑,勞動部已對謝宜
容記2大過免職,但表面上看似做了大家滿意的處分、暫時消除眾人怒火,但謝宜容仍有
權利向所屬機關提出救濟,若對結果不服,可以再向保訓提出救濟,代表謝仍有有機會以
救濟管道翻案?
對此,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呂秋慧回應,《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公務人員若對行政處分
若不服,可於30天內提出審覆。
林憶君續問,謝宜容遭記2大過免職,其懲處過程並未召開人評會、考績會,且免職處分
不等於終生不錄用,未來謝宜容是否有機會再回任機要人員或政務官?呂秋慧坦言,若要
喪失公務員身分,則要走懲戒處分才有可能;謝宜容雖被記2大過免職,但其仍具有公務
人員身分,故可再任職。
不過銓敘部考慮謝宜容若再任,社會觀感不佳,因此提出《考績法》修正案,即改為免職
後一年內不得再任。
呂秋慧也透露,謝宜容已向保訓會提起救濟,但此事轟動國內、大家都感到痛心,即使謝
未來還要再任,也要有機關首長願意任用,這樣的公務人員,自己要多加考量;畢竟牽涉
到社會輿論觀瞻,也許時間久了會淡忘,但仍要有很大的勇氣,否則將來也會是全民矚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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