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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驗孕棒照片詐得50萬結婚費 女子假孕騙男友下場曝
4.完整新聞內文:
吳姓女子傳驗孕棒照給男友謊稱懷了他的種,向男友索要五十萬結婚費用,台南地院依詐
欺取財罪判吳女十月徒刑。(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2024/12/04 17:29
吳姓女子與蔡男交往期間,傳送驗孕棒照片給男友,佯稱懷有蔡的小孩,要他支付結婚聘
金、結婚金飾,蔡男共付50萬元給吳女。後來吳女告訴男友表明吃藥墮胎;蔡男察覺女友
假孕騙錢提告,台南地院查認吳女是假孕欺騙,依詐欺取財罪判她10月徒刑。
判決指出,2020年2月21日到同年3月17日,吳女持續向蔡男說「懷了他的孩子」,要他支
付結婚用的聘金40萬元與金飾費用10萬元,蔡男信以為真、前後共給付50萬元給吳女。
吳女辯說,當時真的懷了蔡男孩子,跟男友商量後要墮胎,因為懷孕這樣她沒辦法上班,
她是跟男友要求補償,這些錢是她懷孕墮胎無法上班的補償,她沒去診所動流產手術,是
吃越南籍同事給的墮胎藥墮胎,同事已回去越南了。
蔡男表示,曾與吳女交往,當時女友以LINE傳訊息表示已懷孕,並傳驗孕棒照片給他,還
有傳送她們家族對話內容擷圖,提到他要付多少聘金和金飾給她。因為女友懷孕,想說要
負責娶她,就給吳女聘金40萬元及10萬元買金飾。
蔡進一步說,如女友沒有懷孕,不會跟她結婚,也不會給她這50萬元。後來女友說她藥吃
太多,怕影響到胎兒,所以到婦幼診所拿掉小孩。女友沒跟他說是吃藥墮胎,後來從別人
口中得知吳女曾有欺騙男人的行為,他開始懷疑女友不是真的懷孕,因為從頭到尾只有看
過驗孕棒照片,沒有看到實體驗孕棒。
檢方調查得知吳女於2020年間並無到婦產科就醫紀錄,可見她告訴蔡說自己懷孕,到婦幼
診所墮胎的說法,顯然是虛構。
一審法官並說,吳女說吃藥墮胎、且從懷孕後到墮胎不曾就醫的說法,不符現今民眾就醫
常情;而傳驗孕棒照片給男友,在這網路發達時代,要取得他人驗孕棒照片並非難事,且
吳女傳的驗孕棒照片來源與拍攝時間均不明,被告假孕欺騙的犯行可以認定。因她犯後否
認犯行、未與蔡男達成和解或調解,犯後態度不佳,判她10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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